公務員需出示核檢證明

暫緩執行至10月3日
27/09/2021
26564
收藏
分享
暫緩執行至10月3日

本澳30,000多公務員原本由今 (27)日起上班必須出示已接種新冠疫苗證明,否則要有七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陰性證明,因未能提供疫苗接種或核酸證明而無法上班,被視為不合理缺勤。基於全民核酸檢測計劃已啟動,行政公職局經諮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意見,決定暫緩執行一周,至10月3日。

行政公職局前 (25) 日向各公共部門發出指引,本周將暫免要求仍未接種疫苗的公務人員出示核酸檢測證明。行政公職局在指引中要求公共部門和各級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必須全力配合衛生當局的安排,於指定時間內預約並進行核酸檢測。

指引又指出,雖然全民核酸檢測結果不會在健康碼上顯示,但全民核檢目的和效果與早前要求的核檢一致。因此,本周(9月27日至10月3日)暫免要求仍未接種疫苗的公務人員出示核酸檢測證明。

行政公職局決定將公務員上班須出示已接種疫苗證明,或七天核檢證明的規定暫緩執行一周。 (新聞局圖片)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