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代表踴躍發問。(消防局圖片)
各嘉賓與消防局代表合照。(消防局圖片)
第15/2021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於本年8月16日正式公布,並將於公布後滿一年起生效。消防局於昨(16)日下午,應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及澳門不動產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協會的邀請,在澳門中華總商會大廈舉辦《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講解會,約150位業界代表出席。
出席《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講解會的嘉賓包括立法會主席高開賢,立法會議員崔世平、葉兆佳、王世民,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永遠會長劉藝良等;消防局代表包括副局長鄺逸富、燃料安全廳廳長勞杰志、防火廳代廳長林俊生、研究及策劃廳代廳長陳明、法律輔助處處長李寶佳及副一等消防區長黃思添。
講解會上,消防局詳細介紹《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的內容,強調新法律是以保護人的生命、財產及環境免受樓宇及場地內發生的火災引致的風險為目的,以更好地配合社會發展,促進防火安全的現代化,強化社會和公眾的防火安全責任。是次講解會主要以明確劃分執法權限、明確維持安全條件的責任人、維持防火安全條件的義務、強化防範措施及合法性監督措施、以及明晰處罰制度等內容作詳細介紹。
與會者主要就「執法權限的劃分」、「維持安全條件的責任人」、「防火安全負責人的義務及培訓」、「安全崗設置」、「應急計劃」以及「明晰處罰制度」等方面踴躍發問,消防局亦就上述問題逐一作詳細解答。講解會氣氛良好,業界均認同是次《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出台能提高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執法效能,更有效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編輯:黃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