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劉凱輝】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會議,由城規會主席陳寶霞及副主席邱庭彪等主持,會上討論15份規劃條件圖草案,當中包括新城A區計劃用作興建社服設施和避難場所的A8地段,以及計劃用作興建體育館和游泳池的A9 地段。
會上先介紹了兩份公共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包括位於新城A區的土地A8、A9地段。A8地段用作公共設施、社會設施及避難場所,A9地段用作康體設施,體育館及游泳池。有委員關注建築天台用途;亦有委員關注地庫車場的電動車充電樁數量。有委員稱,草案有提到垂直綠化,屋頂除了要滿足現有消防條例外,能否引入太陽能板等綠化方向,以起到公共建築的示範作用。
工務局代表回應稱,天台已規劃用作綠化或設置太陽能設備等;至於電動車充電樁數量則未有實際數量,當局會在實際設計時作要求,又稱A區規劃提到設置一定比例的電動車位,至於具體設置多少沒有強制寫入規劃條件圖草案,由於是公共工程,會要求建設部門設置一定比例的電動車充電位。
另外,在討論沙梨頭海邊街5-7號的規劃條件圖時,有委員關注如何維持地段騎樓風貌,以及下水道清污分流等問題。工務局代表回應稱,專家已建議地段新建築需保留騎樓,並維持原有高度限制及整體風貌;市政署代表則表示,本澳超過七成下水道已作清污分流,只是有關地段是主幹道,暫未有條件開展清污改造工程,但並不影響新建築的分流設計。
政府在城規會上介紹土地分類及用途行政法規草案,包括細化土地分類次類別。 (劉凱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