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職局已發出指引性傳閱公函,上班需出示接種疫苗證明或核檢證明,否則會被視為不合理缺勤。(《力報》攝影組攝)
衛生局日前發出疫情防控新指引,全澳工作人員須打疫苗或七天核檢。(資料圖片)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前(13)日發布疫情防控新指引,所有工作人員均需接種疫苗。若未接種疫苗,則應至少每七日接受一次核檢。行政公職局已向公務員發出指引性傳閱公函,由本(9)月27日起,所有公務人員進入工作場所,都必須出示接種新冠疫苗證明,或出示新冠病毒七天核酸檢測呈陰性證明,否則會被視為不合理缺勤。 【本報記者陳嘉俊報道】
該公函又指,公務人員的核酸檢測應安排於非辦公時間,可豁免核酸檢測費用。而持有因健康狀況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生證明者,可豁免核酸檢測費用。
行政公職局呼籲,為有效減少新冠病毒感染及傳播的風險,作為提供公共服務的公務人員,有責任配合衛生當局的防疫措施,盡快接種新冠疫苗,保障自身、家人及公眾的身體健康。
不適合接種需經醫生評估
行政公職局又指,公務員若要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疫苗,要先預約在仁伯爵綜合醫院、各衛生中心及衛生站,以及除科大醫院外的本澳其他疫苗接種站接種疫苗,當場經醫生評估才可獲發相應證明。
經評估後若屬暫緩或不能接種疫苗者,可透過政府的免費核酸檢測,免費核酸檢測結果僅作上班證明,不會顯示在健康碼,亦不能通關。
全澳工作人員須打疫苗或七天核檢
協調中心前日發布疫情防控新指引,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表示,該指引是原則性的指引,適用人士有兩類人群,第一類人是他們的工作時間是需要接觸到服務對象,即接觸到他人的;第二類是在密閉空間工作,而此空間是有其他人在工作,這兩類從業人員都需要接種疫苗,如果這兩類人士不接種疫苗,便需要至少每七天做一次核檢,至於哪一類人群需要至少每七日進行一次核檢,則需要該人員的監管實體視乎情況作決定。至於有關核檢,特區政府不會支付相關費用。
新指引面向全澳工作人員,涉及人數方面,戴華浩稱,監管部門要視乎相關工作人員是否符合兩項條件,再作出實際性的細則及評估工作場所有多少工作人員,未來要視乎各監管實體做統計才會有相關數字。
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表示,指引目的是保障工作場所的安全。然而具體如何操作?戴華浩表示,若相關工作人員群體有監管實體,當局將與監管實體商議具體如何落實有關監管方案;如有管理機構:老闆、公司等,那麼公司、各個工作場所的管理實體需自行制定方案及時間表落實指引,亦冀設緩衝或寬限期讓工作人員接種疫苗。
被問及如違反有關指引會否有罰則,戴華浩回應指,如果工作場所不遵守指引,將會問責工作場所的監管實體,如果不幸出現傳染病的話,監管實體或會觸犯《傳染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