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新指引如「迫針」易惹不滿

意見促當局讓公務員自由選擇
15/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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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促當局讓公務員自由選擇
意見促當局讓公務員自由選擇

言起動力協會副總幹事蔡文政認為,政府應尊重公務員的選擇權。 (《力報》攝影組攝)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衛生局新指引有「迫針」之嫌。 (《力報》攝影組攝)

「本報記者劉凱輝」行政公職局昨(14)天發出公函通知,由9 月27 日起,所有公務人員進入工作場所,須出示已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證明,或出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七天內結果為陰性的證明。有公務員稱當局之前主張是自願打針形式,如今又一刀切,質疑「說話不算話」;亦有公務員認為現時並非什麼疫情嚴峻時期,感覺當局有些誇大其詞;另有公務員則指出,當局不單沒有鼓勵措施,還要硬推,很影響政府形象;有公務員稱並非不相信有關疫苗,但擔心自身身體問題,更憂慮到時醫生寫證明的準則又不明確。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他個人支持及同意接種疫苗可有效對抗病毒,減少感染風險,甚至大大降低發病率、重症和死亡,更可為家人帶來更多保護。但政府及特首早前一直提出可自願性接種和可選擇疫苗,他強調政府應遵守原則,前提是不能單憑指引便去執行,他認為當局有必要解釋清楚,提供更科學及清晰的數據,釋除公眾疑慮,亦無助減少世衛提出的「疫苗猶豫」。

促讓公務員有選擇權利

言起動力協會副總幹事蔡文政受訪時指出,公務員有自由選擇的權利,社會乃至全球至今仍未有共識疫苗一定有效預防新冠病毒,並且疫苗追不上病毒變種的進度,而對於未曾外出的公務員更不公平。此外,公務員有高齡人士、過敏人士、孕婦也不合適注射疫苗。如未接受疫苗者,則每七天使用私人時間進行核酸檢測,即等於加班並且還要支付「罰金」,變相加長工時兼減薪;而持有因健康狀況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生證明者,可豁免進行核酸檢測的費用,仍然使用私人時間驗核酸。他提出政府「迫針」也應該尊重公務員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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