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前須打針或核檢否則當缺勤

意見指政府應讓公務員有選擇權利
14/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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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指政府應讓公務員有選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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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指政府應讓公務員有選擇權利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資料圖片)

言起動力協會副總幹事蔡文政(資料圖片)

行政公職局今(14)天發出公函通知,由9月27日起,所有公務人員進入工作場所,須出示已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證明,或出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七天內結果為陰性的證明。有公務員稱當局之前主張是自願(打針)形式,如今又毫無理由地就一刀切,質疑「講過唔算數!」;亦有公務員認為現時並非什麼疫情嚴峻時期,感覺當局有些信口雌黃;有公務員則指出不單沒有鼓勵措施,還要如現時般硬推,做法令人反感,政府亦失去信用,很影響政府形象;亦有公務員稱並非不相信有關疫苗,但擔心自身身體問題,更憂慮到時醫生寫證明的準則又不明確。

無助減少疫苗猶豫 恐惹公眾反感抵觸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他個人支持及同意接種疫苗可有效對抗病毒,減少感染風險,甚至大大降低發病率、重症和死亡,更可為家人帶來更多保護。但政府及特首早前一直提出可自願性接種和可選擇疫苗,他強調政府應遵守原則,前提是不能單憑現時衛生局的簡單空泛指引便去執行,在缺乏科學數據下違反原則,甚至有「逼針」之嫌。他認為當局有必要解釋清楚,提供更科學及清晰的數據,否則有關有失科學的操作難以釋除公眾疑慮,亦無助減少世衛提出的「疫苗猶豫」,甚至增加公眾的反感和恐懼,更抗拒及抵觸接種疫苗。

促讓公務員有選擇權利

言起動力協會副總幹事蔡文政受訪時指出,公務員有自由選擇的權利,社會乃至全球至今仍未有共識疫苗一定有效預防新冠病毒,並且疫苗追不上病毒變種的進度,而對於未曾外出的公務員更不公平。此外,公務員有高齡人士、過敏人士、孕婦也不合適注射疫苗。如未接受疫苗者,則每7天使用私人時間進行核酸檢測,即等於加班並且還要支付「罰金」,變相加長工時兼減薪;而持有因健康狀況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生證明者,可豁免進行核酸檢測的費用,仍然使用私人時間驗核酸。他提出政府逼針也應該尊重公務員的人生權利。

衛健委:限制性措施違背疫苗接種原則

國家衛生健康委疾控局近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一些地方為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出台有關限制性措施,針對這一類情況,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要求各地對這種現象予以及時糾正。

國家衛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長吳良有表示,「個別地區存在對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不允許進入超市、醫院、車站等重點公共場所,學生被拒絕入校等情況。」更有個別地區單位組織人員到外地接種。這些做法違背了接種的原則,也給群眾造成不便。他表示,要按照知情、同意、自願和實事求是的原則開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種,並強調出台接種政策措施時一定要嚴謹審慎,認真評估,確保依法依規,嚴守安全底線。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指導各地用好健康碼、接種碼二碼聯查的措施,堅決杜絕將二碼聯查和強制性接種捆綁。(編輯:劉凱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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