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目前實施的是產假加獎勵假(陪產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了產假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新華社圖片)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13日發布通知,對《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生育登記管理辦法等各項法規、政策修改和實施前的過渡期間,三孩生育登記業務和生育假期執行方案進行明確。
通知提到三孩生育登記。廣東衛健委前期已組織開發了三孩生育登記業務辦理模塊,已於8月上線廣東全員人口信息系統。由於再生育的相關規定暫未明確,該辦理模塊主要針對雙方都是初婚對象的夫妻的三孩生育登記需求,目前僅支持現場辦理,待相關功能完善後再統一上線粵省事等平台。提醒需要辦理三孩生育登記的群眾,可到現居住地或戶籍地的鄉鎮、街道衛生健康工作機構(或政務大廳辦理窗口)現場諮詢辦理,辦理時提供的個人資料與一孩、二孩生育登記相同,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
關於生育假期方面,廣東省目前實施的是產假加獎勵假(陪產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了產假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在新修改的《條例》實施前,各用人單位應按照現有規定為生育第三個子女的職工提供生育假期。(編輯:陳妙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