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財通」​設「南北向通」以人民幣​結算​

澳門居民可「北向」購內地投資產品
10/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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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向通」以民幣結算。(張庚睿攝)

澳門金融管理局主席陳守信指出,金管局與內地及香港的金融監管部門,在既有的合作基礎上,就「跨境理財通」所涉及的監管安排進行磋商,並在今年2月達成共識,簽訂了合作備忘錄。(張庚睿攝)

「跨境理財通」今(10)日正式啟動,香港、澳門以及内地居民可互相購買當地合資格銀行提供的理財產品。而「跨境理財通」分為「南向通」和「北向通」。澳門居民可透過「北向通」購買內地特定銀行的投資產品。

「跨境理財通」分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是指內地居民可透過內地銀行特定戶口,通過「CIPS系統」至澳門銀行特定銀行投資戶口,可購買合資格理財產品。「北向通」則是指澳門居民透過澳門銀行特定銀行匯款戶口,通過「CIPS系統」至內地銀行特定銀行投資戶口,購買內地合資格理財產品。當中是以人民幣作跨境結算貨幣。

澳門居民可於澳門銀行開設「北向通」匯款帳戶,並在該銀行的內地合作銀行開立人民幣投資帳戶,以購買經內地銀行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品。大灣區內地居民則可在内地銀行開立「南向通」匯款帳戶及在該內地銀行的澳門合作銀行開立投資帳戶,以購買澳門銀行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

「跨境理財通」的投資者必須以個人名義參與,並以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北向通」與「南向通」各自設置總額度管理,每名投資者投資額度為100萬元人民幣。澳門投資者通過「北向通」由澳門區出至內地的資金,不會納入個人向內地同名銀行帳戶的每人每天匯款限額管理八萬元限制。「北向通」理財產品是以「低至中」風險評級的投資產品。

產品方面,據金管局介紹,現時本澳約有十間銀行有意向開展有關業務,當中除了外幣60多個基金可納入理財通之中,還有債券投資等超過10個產品,讓「南向通」的投資者購買。

澳門金融管理局主席陳守信指出,金管局與內地及香港的金融監管部門,在既有的合作基礎上,就「跨境理財通」所涉及的監管安排進行磋商,並在今年2月達成共識,簽訂了合作備忘錄。確保「跨境理財通」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順利開展。與此同時,金管局一直與銀行業界保持溝通,在去年11月及今年5月舉辦了面向業界的講解會,使業界能掌握有關監管要求,提前做好籌備工作。(編輯:陳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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