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關總署及澳門海關聯合主辦的「內地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經澳門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宣講會」,昨日(19日)下午在中華總商會舉行,主要介紹澳門海關簽發《中轉確認書》範圍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項下台灣原產貨物,擴展至所有內地已實施的優惠貿易協定原產貨物。以及雙方開發了「中轉確認書簽發系統」,實現《中轉確認書》簽發資訊化和資料共用的便利措施。
據澳門海關助理關長吳國慶介紹,今年5月,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與澳門海關關長黃有力在本澳簽署《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關於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經澳門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的合作備忘錄》。上述措施就是《備忘錄》的具體落實。另外,《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下經澳門中轉的貨物在橫琴通關實行「轉運申報單」單證管理,即只要進口人提交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轉運申報單》,企業便可免提交《中轉確認書》。
由海關總署及澳門海關聯合主辦的「內地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經澳門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宣講會」,昨日在中華總商會舉行。 (劉凱輝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