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最高法院的不干預,全美最嚴格的墮胎法案於當地時間9月1日在德州生效。(美聯社圖片)
支持墮胎的婦女手持標語,上面寫著「我的身體我的選擇」等字樣。 (美聯社圖片)
美國大批婦女1日在德州州議會前抗議「德州心跳法」生效。(美聯社圖片)
德州成為美國最難墮胎的州之一——最高法院駁回阻止「德州心跳法」的請求後,這項極端嚴苛的墮胎法案於當地時間9 月1 日生效。法案規定婦女懷孕六周後即不允許墮胎,因強姦或亂倫受孕也不例外,甚至鼓勵任何民眾控告提供墮胎服務的醫生或診所,是全美最嚴苛禁止墮胎法案之一。總統拜登與民主黨人對此同表憤慨,認為已經違憲,矢言阻擋。
據外媒報道,「德州心跳法」(Act)由共和黨主導的德州參議院表決通過,在今年5月19日獲州長艾伯特簽署,於當地時間9月1日午夜生效。該法規定,只要胎兒出現胎心搏動即禁止墮胎,即使婦女是遭強暴或亂倫而懷孕,也不能例外。
通常是在孕期六周左右可以測到胎兒心跳,但「美國民權聯盟」指出,在德州,大約85%至90%接受墮胎的婦女至少都已懷孕六周,意味這項法律將禁止近整個州的墮胎行為。除了限制墮胎,「德州心跳法」甚至建立「賞金獵人計劃」,鼓勵所有民眾(而非政府機構)控告墮胎業者或協助墮胎者,提告勝訴者,還可獲得由被告支付的美元獎勵。
美國總統拜登批評新法明顯違反1973年聯邦最高法院的「羅訴韋德案」指標性判決保障的憲法權利。「羅訴韋德案」認定,只要胚胎離開母體後無法存活,婦女即有權墮胎,此時通常是在懷孕22至24周。若州法實施更嚴格的墮胎限制,即違反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被視為全美墮胎合法化的里程碑。不過保守派人士的目標就是要將墮胎爭議再推向聯邦最高法院,說服大法官推翻「羅訴韋德案」的判決。
最高法院駁回民權團體請求
全美已有十多個共和黨主導的保守州份通過類似的嚴格墮胎法,不過都遭到法院下令阻撓。
德州這項法令生效前,「美國民權聯盟」、「美國計劃生育協會」和「生育自主權中心」等團體於8 月30 日入稟美國最高法院申請緊急禁制令,希望阻止法例生效,不過最高法院以「5:4 」的投票結果駁回申請。
這是前總統特朗普鞏固九大法官以保守派佔多數的局面後,最高法院審理的第一宗墮胎案件。
《今日美國報》指出,最高法院不顧三名自由派大法官和首席大法官羅伯茲的反對,依然拒絕阻止新法執行。投票佔多數的大法官在裁決書中寫道,「原告對於德州法律的合憲性提出強烈質疑,但其訴求內容也存在複雜且新穎的前置程序問題。」
法案生效前夕 墮胎診所爆滿
提倡生育決定權的「美國計劃生育協會」高管羅德里茲(Vanessa Rodriguez)表示,該聯盟位於德州的一間人工流產診所在「德州心跳法」生效的前一天擠滿等候墮胎的患者,醫護人員進行手術直至當天深夜11時56分。她表示,患者感到「恐懼、不解、憤怒」,「我們必須告訴她們,是德州的政客剝奪了她們對於終結妊娠的決定權」。「生育自主權中心」主席諾瑟(Nancy Northup)指出,德州墮胎法將迫使婦女在疫情期間出行,「離開州內」以獲得憲法保障的醫療服務,「許多人將無法負擔這麼做,這是殘忍、不合情理,且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