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劉凱輝】一名本澳無業男子涉嫌訛稱平售內地中山物業,詐騙一名去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的男子的60,000港元訂金。嫌疑人先以訛稱急需資金周轉為由出售中山物業,又稱因拖欠政府罰款被禁止離澳,要求事主盡快交付訂金,之後二人亦簽署物業買售承諾書。當事主其後到中山相關部門查詢時,才發現單位並非由嫌疑人所持有。司警接報後拘捕嫌疑人,他承認因「等錢使」之下一屋兩賣犯案,並供稱相關單位原本由他持有,但早於2017年以80萬元人民幣出售。司警正進一步追查騙款下落。
被捕的本澳男子姓黃,48歲,涉嫌巨額詐騙罪已被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事主為一名66歲本澳男子,去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涉案黃某。兩人相熟後,黃某訛稱因「等錢使」,急需出售其在中山的物業,轉售價為60萬港元。事主見價格理想,經考慮後答應購買該物業。黃某隨後訛稱之前因在澳門犯法欠下政府款項,正被禁止離境,要求事主借款60,000港元解決欠債問題,同時借款亦可作為買樓訂金。
事主付款後,去年1月與黃某簽署物業轉移書,但對方之後失聯。其後事主到中山向有關部門查詢時才發現該單位業主並非黃某,懷疑受騙之下報警求助。司警調查後鎖定目標,至本月26日在沙梨頭某單位拘捕涉案黃某,他承認一屋兩賣,而涉事中山單位早於2017以80萬元人民幣出售,今次使用舊的房產證詐騙事主。司警正追查有關騙款下落。
司警表示,於本月26日在沙梨頭某單位拘捕涉案黃某,現正追查有關騙款下落。 (劉凱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