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連同警方視察各區

提醒候選組別須依規宣傳
30/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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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候選組別須依規宣傳

選管會連同警方於27 日晚開始到本澳各區視察,包括巡視供候選名單張貼競選宣傳品和舉辦競選活動的公共場地,以及了解即將踏入競選活動期的市面狀況。選管會一行最後到達塔石廣場,關注廣場部分區域短暫實施人流管控,以及踏入凌晨零時候選名單開展競選宣傳的情況。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於當日凌晨接受傳媒訪問表示,競選活動期至9 月10 日午夜12 時,期間各候選名單須按照選管會指引依法進行競選宣傳,同時,在指定的公共場地舉辦競選活動時,須依照衛生局相關指引做好各項防疫安排。

唐曉峰向傳媒表示,選管會認為在塔石廣場實施的人流管控秩序良好,達到預期成效,感謝各候選名單的理解和配合。

未經許可車輛不可張貼宣傳品

選管會提醒各候選名單,在競選活動期內,任何人均需依照選管會指引依法進行競選宣傳,包括只能在指定地點張貼競選宣傳品,例如由選管會設置的宣傳板、候選名單的競選總部和分部;在大廈或商舖內張貼擺放競選宣傳品,則須得到業主或負責人的同意許可,且有關宣傳品不能面向街外,即從外無法看見。

此外,除了經交通事務局及環境保護局檢定許可使用的音響宣傳車之外,一般車輛不能張貼競選宣傳品。候選名單在競選活動公共場地舉行宣傳活動期間,可在場內擺放競選宣傳品,並需於活動結束後拆除及取走。

唐曉峰強調,為了防疫,候選名單在指定的公共場所舉辦競選活動時,必須遵守和執行衛生局發出的「競選活動場地管理指引」,包括為進場人士測溫、檢視健康碼,確保所有佩戴口罩,並按各場地的人數上限控制進場人流,讓場內人士可保持至少一米的社交距離。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中)呼籲各組別遵守宣傳規定。 (張庚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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