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因偷稅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鄭爽微博圖片)
鄭爽前夫張恆(左)涉嫌幫助鄭爽偷稅被立案調查。(資料圖片)
在內地娛樂圈引起軒然大波的鄭爽偷稅案終於有調查結果,上海市稅務局對鄭爽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
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今(27)日通報,經查,鄭爽于2019年主演電視劇《倩女幽魂》,與製片人約定片酬為1.6億元(人民幣,下同),實際取得1.56億元,未依法如實進行納稅申報,偷稅4302.7萬元,其他少繳稅款1617.78萬元。同時查明,鄭爽另有其他演藝收入3507萬元,偷稅224.26萬元,其他少繳稅款1034.29萬元。以上合計,鄭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91億元,偷稅4526.96萬元,其他少繳稅款2652.07萬元。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對鄭爽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
鄭爽在稅務部門送達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書時未提出異議,表示不覆議不起訴,並已在規定期限內繳清全部稅款和滯納金。稅務部門正依法督促其在規定期限內繳清罰款。
鄭爽前夫涉幫助偷稅被立案
稅務部門同時檢查發現,本案舉報人之一張恒(鄭爽前夫)作為鄭爽《倩女幽魂》項目的經紀人,涉嫌策劃1.6億元約定片酬的拆分合同、設立「掩護公司」等事宜,並直接操作合同具體執行、催款收款等活動,幫助鄭爽偷逃稅款。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已依法對張恒進行立案檢查,並將依法另行處理。此外,相關企業存在涉嫌為鄭爽拆分合同、隱瞞片酬提供方便,幫助鄭爽偷逃稅款等涉稅違法行為,稅務部門也已依法另行立案處理。
內地女星鄭爽今年1月捲入「代孕棄養」風波,後又因1.6億天價片酬、涉嫌「陰陽合同」以及偷逃稅款被查,再次引爆輿論。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