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會議昨(24)日通過向立法會提交 《2021年電影檢查(修訂)條例草案》,以完善電影檢查制度及維護國家安全。據港媒報道,該草案將於周五(27 日)刊憲,並於9月1日於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上映未獲豁免或核准的影片,將會判刑或罰款。
該草案的立法建議包括,賦予香港政務司司長權力,若認為上映某些不利於國家安全的電影,可指示監督撤銷該影片已發出的核准立明書或豁免證明書;同時賦權予獲監督授權的督察,在獲法庭手令下可進入及搜查任何地方,以加強督察執法行動的能力;而對於上映未獲豁免或核准的影片會施加較重罰則,最高刑罰可至監禁三年或罰款100萬港元等。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香港政府今年6月11日刊憲,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檢查員指引,訂明如上映影片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對觀眾的影響或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危害維護國家安全,檢查員應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結論。
香港行政會議通過建議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會在周五刊憲。 (美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