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昨(11)日依法對加拿大籍被告人斯帕弗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一案公開宣判,認定斯帕弗觸犯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000元,驅逐出境。目前尚不清楚斯帕弗是否在內地服刑完畢後,才執行判決中驅逐出境的處分,但加拿大駐華大使鮑達民認為斯帕弗刑滿釋放後才能回到加拿大。
加拿大總理特魯多回應表示,此裁決「絕對無法接受」,指這個判決是不公正的,「超過兩年半的任意拘禁後,現在的這個對斯帕弗的裁決顯示司法程序缺乏透明,連最低程度的國際法都無法滿足。」他呼籲釋放斯帕弗及還在等候司法判決的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美國駐華大使館也發表聲明,譴責內地法院對加拿大公民邁克爾的判決。
斯帕弗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成,判囚11年。 (美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