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昨(2)日張貼立法會選舉被確定接納候選名單總表。 (劉凱輝攝)
當局呼籲合資格選民記得9月12日為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投票。 (新聞局圖片)
【本報記者劉凱輝】鑑於終審法院於7月31日作出的裁判,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按照《立法會選舉法》規定,於昨(2)日透過張貼在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的告示,公布一份載有候選人完整身份資料的被確定接納的候選名單的完整總表。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直接選舉共有14份候選名單128名候選人角逐14個直選議席,而間接選舉12個議席共有五份候選名單12名候選人。
根據《立法會選舉法》規定,選管會今(3)日中午在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庫演講廳舉行抽籤,以確定各候選名單在選票上的排序。
9月12日接受投票
隨著被確定接納的候選名單完整總表的公布,今(3)日凌晨零時開始進入禁止宣傳期,直至競選活動本月28日開始。競選活動期由本月28日開始至9月10日午夜12時結束,各候選組別僅可在此期間進行競選宣傳。9 月12 日為投票日。
因應今日開始進入禁止競選宣傳期,選管會昨日公布第2/CAEAL/2021號指引,作出以下規定:候選名單受託人、候選人、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及張貼或容許張貼之人,在8月2日晚上12時或之前,必須移除或刪除在上述日期前放置在任何地方,包括網上平台,內容能引起公眾注意某一或某些候選人,且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建議選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此一或此等候選人的所有宣傳品、訊息或資訊。對於不遵守本指引者,適用《選舉法》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構成加重違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