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遼寧省及四川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7月30日晚上8時起,所有7月25日或之後曾經到過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泉水街道或四川省宜賓市南溪區南溪街道且離開該等地方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14 天內曾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在入境時或其他須出示時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
1.雲南省: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隴川縣;
2.江蘇省:
宿遷市泗陽縣眾興街道西湖社區;
南京市(全市);
3.遼寧省:
瀋陽市大東區津橋街道榮樂社區;
大連市甘井子區泉水街道 (7月25日或之後);
4.四川省:
綿陽市涪城區吳家鎮惠科路1號廠區;
成都巿青羊區光華街道或高新區石羊街道 (7月25日或之後);
宜賓市南溪區南溪街道 (7月25日或之後) ;
5.湖南省:
張家界市 (7月17日或之後);
常德市(7月17日或之後);
6.珠海市: 和7月25日珠海市診斷感染者有共同軌跡者。(編輯:陳駿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