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澳女子與認識不足一日的內地男商人,先在餐廳晚膳再到酒店房暢飲,期間懷疑被該男子強行脫去衣服強姦。女事主事後慌忙逃脫報警,警方到場拘捕涉案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
該名內地男子姓譚,32歲,報稱商人。案中的女事主為本澳居民,39歲。司警公布案情指,本月18日,女事主透過其內地朋友認識涉案的譚某。同日晚上約七時許,女事主與譚某在內的多名朋友到某餐廳用膳及飲酒,飯後大家意猶未盡,譚某提議大家到其入住的新口岸酒店房繼續暢飲,事主亦一同跟隨。
其後,朋友們先後離開房間,只剩女事主與譚某留在房內。未幾譚某便露出狐狸尾巴,強行脫去女事主衣服欲進行性交,女事主極力反抗不果,最終慘遭強姦。事後,事主只穿回部分衣服跑出房間,並向酒店保安求助,警方接報後在該房間拘捕譚某。
經司警詢問下,譚某否認犯案,聲稱女事主自願與他進行性交,但警方引述保安員稱,女事主逃出房間時神色慌張,衣衫不整。而女事主的四肢及頭部有多處瘀傷,房內亦有打鬥的痕跡。司警指有強烈跡象顯示譚某曾強姦女事主,現已將譚某移送檢察院偵辦。(編輯:梁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