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因交通意外造成過失傷人的本澳男大學生,停牌期間仍駕駛電單車回校,詎料在友誼大橋因追尾與巴士相撞被揭發。(資料圖片)
一名曾因交通意外造成過失傷人的本澳男大學生,停牌期間懷疑趕時間上課,於是駕駛其電單車回校,詎料在友誼大橋因追尾與巴士相撞。涉事大學生雖沒有受傷,但被到場警員揭發其禁駕期間違令駕駛,再次惹官非上身。案件有待進一步跟進。
治安警表示,被捕的男大學生姓盧,20歲,本澳居民;涉嫌禁駕期間再駕駛、加重違令等罪已被送交檢察院作出起訴。(劉凱輝攝)
被捕的男大學生姓盧,20歲,本澳居民;涉嫌禁駕期間再駕駛、加重違令等罪已被送交檢察院作出起訴。
案發在本月6日早上9時許,治安警接報友誼大橋澳門往氹仔方向,近橋中段位置發生一宗電單車與巴士相撞的交通意外,事件中無人受傷。警員接報到場調查,懷疑因電單車追尾撞到巴士引致事故,警員翻查記錄發現,電單車司機即涉案的大學生盧某,早前因一宗交通意外中過失傷人,正處停牌狀態,被法院判處由今年2月停牌至12月。經警方查問,盧某承認明知故犯,因趕時間回校上課,於是偷偷駕駛電單車,詎料再次發生交通意外惹禍。(編輯:劉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