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火通道障礙物區分權限

工務局管違法鐵閘 消防局管雜物
05/07/2021
20442
收藏
分享
工務局管違法鐵閘 消防局管雜物
工務局管違法鐵閘 消防局管雜物

陳澤武(右)表示,如果是違法安裝鐵閘、木門等固定建築的話,交由工務局處理;如果是可以移動的障礙物的話,交由消防局處理。(梁雄業攝)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5)日繼續細則性審議《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會後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新法案明確區分走火疏散通道障礙物的權限,如果是違法安裝鐵閘、木門等固定建築的話,交由工務局處理;如果是可以移動的障礙物的話,交由消防局處理。

陳澤武又指,防火安全負責人將可由受過消防局特別培訓的看更擔任,而安全負責人將來違反義務的話,罰則由原本的2,000至2萬元,下降至500至2,000元。

陳澤武指,樓宇防火安全管理公司如涉及違法,業主有權取消相關公司的服務合約;如果樓宇防火安全管理公司確定被處罰或終止註冊,消防局會在網頁公布,本澳報章會連續登報五天。

就法律表述方面,陳澤武引述早前文本表示小業主獲發入伙紙後需維持防火安全的義務,委員會認為小業主未能清晰得知入伙紙發出時間,故新文本改為獲發使用通知後,義務才會推行。(編輯:梁雄業)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