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日前分別向市政諮詢委員會及三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介紹《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草案內容並聽取意見,藉此進一步完善有關制度,更好地規範並引導外賣食品行業朝更衛生且良性的方向發展,保障公眾的食用安全。
市政署食品安全廳於6月份,分別向市政諮詢委員會以及離島區、中區、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介紹《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草案內容,具體提出有關制度的規劃構想、執行操作以及相應配套等。會上,委員們認同草案充分考慮到現時本澳食品行業的經營實況,在兼顧民生經濟發展、照顧本地飲食特色之餘,致力提升業界的食安水平及守法意識。
就登記制度內容,委員分別關注制度生效後是否完全適用於現時已經營的外賣店、登記所需要件、網上電子化申報,以及過渡期等具體執行細節。另外亦有意見表示應加強第三方外賣平台的社會責任,讓餐飲配送服務更符合食品安全與衛生要求。亦有委員表示支持草案中,規管網上宣傳廣告須公示登記場所證明的方式,讓公眾在消費前更能明辨場所是否受監管下合法經營。
市政署食品安全廳廳長張桂達逐一回應,本澳現時約有2,100間外賣店,經評估只要登記場所設施設備符合要求,確保生產的食品安全衛生,將可順利登記,手續簡便且設有過渡期,更會配合電子政務提供電子申請服務,屆時業界可以透過網上或親臨的方式輕鬆完成登記。
另外,市政署一直與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建有長效的合作監管機制,為平台管理者及前線配送員提供一系列食安操作指引及培訓。同時,定期接收由第三方外賣平台提供的餐飲運送時程數據,結合消費者意見反饋,亦會以「神秘顧客」身份在平台下單,抽查外賣食品和配送服務品質等,綜合風險評估分析,以輔助食安監管工作。而新登記制度建議進一步清晰相關業界責任,要求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須確保使用平台的外賣店已完成登記,方可在平台上架銷售,更好地保障公眾的食用安全與權益。
自《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市政署持續對本澳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進行衛生巡查、抽樣檢測、培訓指導等一系列監督工作,以提升業界整體食安水平,當中對外賣場所的食安衛生要求亦無異其他領有牌照的餐飲場所。而未來登記制度是在《食品安全法》的框架下,填補外賣場所由開業至受巡查之間的時間空白,強化源頭監管。新法案在確保食品安全前提下,經充分考慮社會意見,兼顧本地小、微企業和特色老店的經營環境,在不影響既有准照制度的情況下,創設兼具適宜性及操作性的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並爭取在年內透過行政法規完成立法。
有關《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的建議草案內容,可登入食安資訊網www.foodsafety.gov.mo的「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專頁查閱詳情。(編輯:吳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