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將調整《消委會組織法》,適當調配現有人手, 令執法過程更順。(梁啟迪攝)
政府將會持續關注物價變化,加強監管不當競爭行為。 (經科局圖片)
立法會昨(24)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 細則性審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案,法案最終獲得表決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本法案立法標的是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和保障消費者和經營者交易商品或服務的安全和質量,與此同時,亦要建立公正和平等的法律關係,以及打擊不正當的影相行為。他又指,政府會繼續朝著凝聚社會共識和主流,逐步完善消費者權益。【 本報記者梁啟迪報道 】
議員區錦新認為在保障消費者角度權益而言,聯合定價、濫用優勢的情況在澳門一直存在,他認為就此《消保法》未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希望政府會有其他立法取向。
議員關注聯合定價行為李偉農表示,《消保法》立法取向是給予消費者更大保障,鑑於澳門眾多中小企缺乏有關消費權利的資訊相關培訓,在規範市場行為的同時,亦需要防止消費者濫用權利,在雙方中間取得平衡關係以及適度原則。因此在本法案設計上堅持權利和義務的平衡,既要加強消費者的權利保障,亦要顧及經營者的負擔能力。既要在制度上彌補消費者在法律關係中的資訊不平等情況, 亦要防止有關失衡和被濫用的情況。
他又稱,政府將會持續關注物價變化,加強監管不當競爭行為,聆聽社會意見。同時指出,相信澳門是「熟人社會」,交易講求誠信公平,認為商戶不會做「一次性生意」,直言法律 只是最後手段。
新法生效後 消委會人手足夠?
議員蘇嘉豪關注消委會的人力資源問題, 直言該法案不夠半年便生效,行政違法也有35項,擔心以消委會的人手未必能處理新增的工作量。他又關注法案賦予消委會的處罰權,擔心一旦出現價格波動、不合理高企等情況時,商戶拒絕向消費會交出有關商品或服務的資料,消委會亦「奈佢唔何」,詢問政府認為行政處罰是否已足夠。
李偉農相信消委會工作量不會大增,消委會目前每年所收約3,000宗投訴,逾九成案件透過調解方式解決,而法案賦予消委會處罰違反《消保法》權力,政府亦將調整消委會組織法, 適當調配現有的51名人手,令執法過程更順利。他又稱,在未有此法前,消委會在有需要時會與不同部門合作,過程亦相當暢順。
消委會有產品試驗權?
議員高天賜表示,世界各國也有賦予消費者委員會做產品試驗的權限,以保障產品的質量和安全,認為本澳亦需要賦予消委會同樣權限。 對此,李偉農表示,現時消委會和其他部門亦有合作進行檢測,例如檢測時令食品。而在本法案中亦設有特別資訊權,對某類產品和商品進行風險評估和管理工作。
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梁啟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