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及周邊地區非法兌換貨幣罪案頻生,「換錢黨」黑吃黑亦不時發生,警方大力打擊亦未收斂,近日更用新手法詐騙換錢賭客,以兩個或三個人在賭場物色賭客,遊說其進行貨幣兌換,當賭客同意後便要求將錢轉賬至指定賬戶,團伙主腦就以去取錢為由離開現場,為減低事主戒心,團伙留下一個同黨陪伴事主,事主知道被騙後報案求助,司警先後拘捕四內地男子,涉嫌與最少五宗「換錢黨」詐騙案有關,涉及金額共約18 萬4,900 元人民幣。
【本報記者林嘉欣報道】
司警局昨(22)日舉行特別新聞發布會公布案情。司警局發言人鍾錦良表示,已被拘捕的四名嫌疑男子分別是劉姓43歲、關姓48歲、高姓32歲、溫姓52歲,均是內地居民,全部職業報稱從事貨幣兌換工作。
減事主戒心留下同黨相陪
案情顯示,本周日(20日)下午5時至前(21)日凌晨3時,司警局分別接獲三宗非法兌換而衍生的詐騙案件,案發地點在路氹城區的兩間娛樂場。
第一宗案中兩名事主於當日下午4時在娛樂場被一名涉案男子A搭訕,遊說進行非法貨幣兌換,兩名事主同意後,涉嫌男子A帶兩名事主尋找劉姓疑犯,兩名事主並按照男子A指示,分別將元人民幣及8,560人民幣轉賬至男子A指定的內地網上銀行,分別兌換30,000元港幣及10,000元港幣,隨後男子A確認接收到款項後,訛稱會外出提取現金,留下劉姓疑犯陪同事主,其後男子A再沒有返回,事主懷疑被騙向娛樂場保安求助。
第二宗案件事主於20日晚上11時在路氹城區某娛樂場被涉嫌男子A、高姓疑犯及關姓疑犯三人搭訕,遊說進行非法貨幣兌換,事主同意後按照男子A指示,將42,500元人民幣轉賬至男子A指定網上銀行戶口,以兌換50,000元港幣,當款項到賬後,男子A聯同高姓疑犯聲稱出去提取現金,留下關姓疑犯陪同事主,男子A其後再沒回來,事主懷疑被騙向娛樂場保安求助。
第三宗案件作案手法也十分相似,涉案男子A均用上述同樣手法,騙取事主25,140人民幣後逃離現場,事主懷疑被騙後報案。
多宗詐騙案作案手法極相似
鍾錦良稱,由於上述短時間內三宗作案手法極為相似,而且經調查發現上述案中涉嫌男子A均為同一人,因此司警局將三宗案件合併調查。司警局於前日凌晨在就酒店房間內,拘捕四名疑犯。經對四人調查,四人均否認作案,訛稱只是被人招募來澳協助進行外幣兌換工作,而且彼此不認識。
司警調查發現,四人是互相認識,且經過對近期同類案件進行串拼及比對,發現涉嫌男子A以相同手法最早於6月2日在路氹城區詐騙兩名事主合共42,000元,以及在6月3日以同一手法詐騙另一名事主41,500元。
為逃刑責訛稱剛被招募
綜合案件調查,司警相信男子A是主腦,伙同本案被拘留四疑犯及在逃涉嫌人,來澳門以犯罪團伙形式分別以兩個或三個人,在賭場物色賭客遊說其進行貨幣兌換,當賭客同意後便要求將錢轉賬至指定賬戶,團伙主腦就以去取錢為由離開現場,為減低事主戒心,團伙會留下一個同黨陪伴事主,當事主知道被騙後報案求助,留下陪同的疑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就會訛稱是剛剛被招募,不認識相關人士。
鍾錦良表示,根據司警現時掌握資料發現,該犯罪團伙最早於今年6月開始運作,並成功五次騙取七名受害人合共約184,900元人民幣。司警局現正追查其他人士的下落及贓款去向,並以犯罪集團及巨額詐騙罪,將四名疑犯移交檢察院偵辦。
司警局以犯罪集團及巨額詐騙罪,將四名疑犯移交檢察院偵辦。( 林嘉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