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發言人卓高弛發布一宗竊用車輛罪案件。(梁啟迪攝)
嫌犯承認曾作出有關行為,聲稱只是一時貪玩。(治安警提供圖片)
【本報記者梁啟迪】一名男子於日前向警方報案,指本月19日上午9時30分,他將重型電單車停泊於氹仔望德聖母灣大馬路,及後於下午2時返回上址取車,發現電單車憑空消失。經警方追查後拘捕一名男外僱,其聲稱因一時貪玩,將事主車輛駛至別處後,再步行回案發地點取回自己的電單車。
嫌犯為一名年約60歲的男外僱,姓蘇,報稱管理員。經警方翻查天眼系統,發現當日早上11時30分,該名外僱駕駛自己的重型電單車,路經事主的電單車旁,發現有車匙仍插在電單車上,隨即將事主的電單車駕駛至氹仔新城大馬路,在停泊後便離開。
經警方查閱嫌犯的電單車資料,發現其住所位於黑沙環海邊馬路某大廈,於上周六(19日)到上址將其截獲。他承認曾作出有關行為,聲稱只是一時貪玩,便將事主的電單車駕駛至其他地方,其後再步行回案發地點取回自己的車輛。警方以竊用車輛罪將嫌犯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