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梁佩茵 】應變協調中心日前宣布,鑑於有跡象顯示深圳寶安機場發生了Delta變異新冠病毒的傳播,2021年6月10日至18日曾逗留寶安機場的人士(包括任一棟機場航站樓、巴士站、地鐵站),須在離開機場後14天內接受最多五次核酸檢測。
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表示,直至昨 (21)日中午12時,共有70人透過澳門健康碼申報6月10日至18日曾逗留深圳寶安機場,當局已向他們發出短訊通知按要求作核酸檢測。 應變協調中心指,首三次核檢須在五天內開展,每次相隔至少24小時;其餘兩次核檢在離開寶安機場的第七天和第14天開展;若第三次核檢後,離逗留寶安機場超過七天但未超過14天,只須核檢四次;部分人或只須作三次核檢。未按時核檢人士健康碼會在24小時後變紅碼。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有70名在澳人士申報曾赴寶安機場。 (梁佩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