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或全面放寬競選宣傳期

檢討立會選舉法將諮詢公眾
05/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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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立會選舉法將諮詢公眾

距離第六屆立法會選舉僅餘下一年多時間,相信有意競逐議席的有意參選人或政黨早已摩拳擦掌、蓄勢待發。不過,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選管會」)公布的第五屆《選舉活動總結報告》顯示,本屆(第五屆)立法會選舉過程中存在大量「擦邊球」現象,偷步宣傳等違規情況屢禁不止,甚至出現隱晦式賄選行為。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早前表示,計劃修改《立法會選舉法》並於今年初就修訂方案公開諮詢。

由於澳門立法會選舉設有法定宣傳期,因此各候選人必需抓緊時間拉票造勢,動員大批支持者吶喊助威,大鑼大鼓巡遊。(資料圖片)

選管會在第五屆立法會選舉《選舉活動總結報告》中以超過八分之一的篇幅,羅列出五大違規宣傳行為,包括偷步宣傳、濫用學校資源偏幫特定候選人、利用社團活動進行「擦邊球」式宣傳、透過互聯網或通信網絡偷步及違規宣傳、公共地方海報攤位宣傳及流動宣傳。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建議當局放寬競選宣傳期,讓有意參選人及早公開參選理念及政見政綱。(資料圖片)

至於賄選違法行為,《報告》指出,在廉政公署的持續打擊下,明目張膽的賄選有所收斂並轉為地下隱晦形式,但基於檢查權限,選管會對賄選問題不作深入探究。廉政公署於2013年9月偵破一宗賄選案件。去年7月,初級法院宣判兩名60多歲男女觸犯賄選罪成,分別被判刑一年六個月及一年三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不得緩刑。

供參選各組別張貼競選海報的宣傳板更是選戰兵家必爭之地。(資料圖片)

《報告》發現,本屆候選名單的政綱概共印刷11萬份供公眾免費索取,但實際索取量僅2萬多份。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早前表示,行政公職局正分析選管會提交的總結報告,特區政府將檢視和修改《立法會選舉法》,希望提高間接選舉的競爭性及加強選舉公平、公正性。她又指,初步方案有望在今年初進行公眾諮詢。

對於修法方向,《報告》提出六大建議,當中最重要一點是建議放寬競選宣傳期,即有意參選人表明參選意願後,就可在社會上公開表明其參選理念及政見政綱。

偷步宣傳令選管會左右為難

《報告》解釋,上述建議是考慮到要求普通市民、選民以及有意參選人在接近半年的禁止宣傳期內保持冷靜、不予進行任何與選舉有關的宣傳,存在顯而易見的客觀困難,因為如果選管會依法強力干預,社會容易引起對抗情緒,影響和諧;如果選管會疏鬆介入管理,又會出現政府消極執法的壞印象。 按照澳門目前實際情況,選管會認為,放寬競選宣傳期的方式較為可行。選管會雖然建議放寬競選宣傳期,但亦贊成維持現行《立法會選舉法》在選舉日前兩星期確立的法定宣傳期,其餘時間不容許舉辦競選集會及使用廣播宣傳車等法定宣傳方式,以免宣傳活動產生的噪音影響市民日常生活作息。

選舉開支最多相差227倍

選管會另一項重要建議是加強競選賬目監控,因為本屆立會選舉的開支限額約564萬元(澳門幣,下同),經選舉後的賬目核算,本屆選舉開支最低的組別僅花費17,000元,但最高组别達387萬元,兩者差距逾227倍。

因此,選管會建議當局日後修訂法律時,可透過控制選舉賬目和完善賬目審核程序,以達至候選組別公平競選。

在《報告》結語部分,選管會表示,本屆立會選舉過程出現若干未盡人意的情況,希望全澳各界共同提升本澳的選舉文化,持續改善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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