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評論員蘇文欣副教授接受本報訪問時稱,不應將訂定資助金額問題責任推給特首,可在現有的法例中做得更好、更透明。(資料圖片)
廉署在 2020 年工作報告中揭露社團機構資助亂象問題,在坊間一遍嘩然聲中,有意見提出應公開相關資助賬目,並質疑政府是否多年來有法不依、監管上不作為;亦有意見認為應檢討或修訂有關法例,讓市民大眾亦可監督政府批出公帑。社會綜合研究學會會長葛萬金直言, 基金會和政府有必要公開批出的社團資助用在什麼地方上,讓公眾亦可以了解和監督;同時建議有關的監督法律需要修改得更好和完善,做到真正有法可依。
【 本報記者劉凱輝報道 】葛萬金日前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基金會及政府各部門間其實一直有公布相關的(資助)數據,但只公布大數,當中各細項數目例如資助用在那些方面,市民根本無從知曉。他舉例稱,廉署揭露18/19年社工局被騙200萬資助的個案,當中只有政府部門被開名,而真正得到資助的有關社團並沒有被公開,有關做法令人費解。
反對資助公開目的顯然易見
現時社會上不斷有意見希望所有公帑資助應盡量透明及公開, 葛萬金亦認同應該更公開透明,甚至可讓廣大市民監管;惟早前相 關議案在立法會被大部分議員投票否決,他相信既得利益團體一定 不會輕易讓資助賬目公開,而有關團體申請的資助除用於日常工人 薪金及活動開支等方面,當中亦不乏不少「 飲飲食食 」。他稱,基 金會有必要公開批出資助用在什麼地方,因為能申請到 50 萬元以上 的一定是大社團和大活動,讓公眾亦可以了解和監督。對於大部分 議員投反對票,他稱問題顯然易見,「 邊個社團可以攞到政府 200 萬以上?一定是大社團,絕不會是普通的魚毛蝦毛細社團 」。
對於有意見認為需要修改相關法律,葛萬金指出,資助法律方 面其實已作適當修改,例如社團申請資助增設附帶條件,如向基金會申請便不能向政府部門申請;他亦認同新一屆政府有關方面監管 更嚴,希望將公帑善用於防疫和民生等方面;但他認為有關法律需 要修改和完善,做到真正有法可依。
酒席報大數可索賬單查核
葛萬金坦言,基金會並沒有履行相關責任,批出資助後,沒有安排工作人員到活動現場查看。他認為即使人手不足或未能到現場,亦可核實有關資助是否報大數,例如向酒樓方面索取賬單,看 有沒有人20圍報100圍(酒席),由於虛報屬於刑事責任,因此相信酒樓方面亦樂於提供有關賬單。
廉署報告揭露亂象後,葛萬金相信政府會進一步加大監管力 度,他稱各方面「做多少少」,如有真正解決問題的法例支援,資助申請及數目可透明公開在市民眼前,各大社團亦應在市民面前展示履行責任,相信有關的多年陋習定會改善。
資助公開賬目 是否應由特首訂定金額
時事評論員蘇文欣副教授接受本報訪問時則表示,廉署在工作報告中揭露的資助亂象,其實坊間早已一直存在質疑聲音,以及已非一段短時間,曾有不少市民透過電台等途徑揭露,惟一直未有太多實質證據;近日廉署揭露的資料顯示,相關亂象一直存在。
蘇文欣直言作為公眾團體的社團,有責任公開賬目,例如每個社團每年的收入和支出,可在年報裡面展示出來;亦有條例監管, 惟政府卻未有執行。他希望受資助社團將來清楚向社會交代,公開收入支出數目,亦可透過核數師核對,能面向公眾,而非只單方面交回政府。
對於是否應由特首訂定資助金額問題,蘇文欣稱不應將責任推給特首,並反問為何不在現有的法例中做得更好、更透明?他稱, 如A機構拿到多少錢(公帑資助),在該機構的年報中清楚列明,便可釋除公眾疑慮,無論任何社團都絕對應該公開透明。
葛萬金直指基金會和政府有必要公開批出的社團資助用在什麼地方,讓公眾了解和監督;同時修訂和完善法律,做到真正有法可依。(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