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本年2月1日生效的第25/2020號法律《修改第1/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調整了警察總局的民防職責,並因應資訊科技的發展,增訂了涉及資料處理的職權,為配合法律的相關規定,特區政府修訂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
法規的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重組組織架構。警察總局將增設「民防研究策劃及行動協調廳」,其下設「民防規劃事務處」及「民防應急行動協調處」,負責履行民防方面的相關職責。
另外,將「電腦及資訊科技處」升格為「電腦及資訊科技廳」,以履行警察總局在民防範疇的新職責,以及配合資訊科技發展的需求,落實智慧警務的施政方針。
行政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編輯:黃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