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被捕。(美聯社圖片)
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被押返《蘋果日報》大樓協助調查。(美聯社圖片)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今次行動不針對一般正常的新聞工作。 (美聯社圖片)
港警國安處人員帶走大批證物。(美聯社圖片)
《蘋果日報》編輯部遭到搜索,有電腦硬盤被拆走。 (美聯社圖片)
香港警方國安處昨(17)日清晨拘捕壹傳媒五名高層。 《蘋果日報》被指涉嫌自2019年起,刊登數十篇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及中國的文章,警方依據保安局局長命令拘捕《蘋果日報》多名董事,並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間公司的資產,涉款共1,800萬港元。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召開記者會表示, 行動是針對利用新聞工作為工具,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並強調絕不容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出現。
據香港媒體報道,港警國安處昨日拘捕《蘋果日報》五名高曾,包括四男一女,年齡介乎47至63歲,被捕人士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集團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副社長 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警方表示,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此外,大批警員昨晨至將軍澳《蘋果日報》 大樓搜查,逾百名警員進入大樓,同時封鎖大樓各個出口及對開範圍,要求進入大樓的所有人士均須登記身份證等個人資料。五名被捕人士先後被押返《蘋果日報》大樓作進一步搜查。
數十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中港
另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因應《港區國安法》 作出凍結令,凍結與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合共1,800萬港元資產。李家超中午在政府總部會見傳媒時表示,《 蘋果日報 》有數十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及對中國採取敵對行動,並有網上報道危害國家安全。他指出,所拘捕五人涉及三間公司,在營運方面擔任重要角色,警方在搜證期間將撿走證物,當中不論是否新聞資料,並會凍結與罪行相關財產, 約涉及1,800萬港元資產。
藉新聞工作當保護傘危害國家
李家超強調,警方會繼續調查任何人,包括有關公司內或公司外的人士,是否有參與、協助、教唆或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希望警方搜集更多證據。他強調,行動是針對利用新聞工作為工具, 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又認為一般新聞工作者不應與他們扯上關係,應保持距離,任何人或公司嘗試利用新聞工作,作為保護傘或掩護,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特區政府一定以最嚴厲措施依法打擊。 他又指,凍結犯罪分子財產是國際公認做法,而黑錢有別於普通市民的財產,他呼籲市民切勿與犯罪分子同流合污,以免後悔莫及。
文章涉及證供不宜公開
被問到涉案的數十篇文章,是引述式報道抑或社評?李家超指調查仍在積極進行中,會跟律政司討論有關證據,現時不會披露。
至於訂閱蘋果日報或購買壹傳媒股份會否觸犯 《港區國安法》,以及警方現時凍結蘋果等三間公司 涉1,800萬港元資產,是否變相令《蘋果日報》停 刊?李家超表示,任何行為是否違反《國安法》與 新聞自由無關,要視其行為的意圖,若一個人目的 不是危害國家安全,就不受法例規管。他又指,凍 結蘋果等三間公司涉 1,800 港萬的財產,是根據《 國 安法 》保安局局長可凍結有理由懷疑涉相關罪行的財產,除非獲他批准,否則不能處理有關資產,他 強調細節要按凍結通知執行。
香港中聯辦:堅定支持警方執法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昨日發表聲明表示,香港警方就《蘋果日報》五名董事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採取拘捕行動,特區政府保安局依法凍結了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資產。「我們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和警方嚴格執法的正義之舉,堅定支持一 切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所作出的努力。」聲明強調,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 新聞、出版的自由,但任何權利自由都不是無邊界的,都不能突破國家安全的底線,這也是有關國際公約的明文規定和各國法律實踐的通例。香港是法 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傳媒機構在內概莫能外,新聞自由不是違法行為的「擋箭牌」。任何人不論其有甚麽樣的職業身份和背景,不論其背後有甚麽樣的勢力支持,違反了《港區國安法》及有 關法律,都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香港《蘋果日報》被指有數十篇文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美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