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局局長韓衛稱,先導計劃年底完成後,政府會進行檢討,為未來釐定發展方向。(《力報》攝影組攝)
不少意見認為照顧者津貼應擴大受惠範圍。(《力報》攝影組攝)
長期照顧特殊兒童,殘疾人士、長期病患,是照顧者一項沉重工作。(《力報》攝影組攝)
特區政府關懷照顧者及被照顧者的需要,同時根據《2016至2025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的中期階段規劃,決定採用先行先試方式,社會工作局去年11月推出「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並於11月9日開放接受申請,發放對象為兩類被照顧者,分別為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別者)、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津貼金額每月2,175元,為期一年,津貼發放期間由去年12月至今年11月。社工局期望透過「先導計劃」試行發放照顧者津貼,以對受惠對象的基本資格、功能評估、經濟審查和監管要求等標準、工具、操作和安排等測試,累積實際經驗用作未來政策發展的重要參考。
社工局局長韓衛指,2019 年完成的《照顧者津貼研究報告》指出,澳門需要積極建立有效的評審及監督機制才具條件考慮照顧者津貼計劃。經過深入考量各方條件特別是疫情下,政府財政收入大減必須謹慎理財,援助的支出必須要精準。「先導計劃」發放對象將針對兩類被照顧對象試行,包括重度及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以及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申請人士亦須進行家庭經濟審查。是項津貼的金額定為每月2,175 澳門元,以目前社工局經濟援助制度內,一人家團最低維生指數的一半作標準。先導計劃實施期為2020年12 月至2021 年11 月,政府會對計劃進行檢討,以為未來釐定發展方向。
截至今年3月已審批51宗
截至今年(2021年)3月19日,社會工作局合共收到196份申請表,已評估及審批符合發放要件的個案共有51宗,不符合的個案有33宗。上述84宗個案由提交申請至完成審批,平均需時約三個月。社工局指,對於一項新設涉及經濟審查與功能評估等多個行政與專業程序的津貼計劃而言,所需時間屬預期之內。社工局強調,根據「先導計劃」章程規定,申請經批准後,津貼可自申請提出的當月起開始計算。因此,不會出現因審批時間而減少申請人原本可獲發津貼期數的情況。
先導計劃完成後進行檢討
不少意見認為照顧者津貼應擴大受惠範圍,社工局回覆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於去年推出「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目的是對受惠對象的基本資格,功能評估,經濟審查和監管要求等標準,工具,操作和安排等進行測試,累積實際經驗用作未來政策發展的重要參考。按照有關安排, 先導計劃將於2021年11月完成,根據原定目的,對計劃的受惠對象與標準,評估工具,審查操作及監管安排等進行檢討,研究及制定照顧者津貼政策未來應行的發展方向。有關檢討的結果,以及在檢討期間原先導計劃的存續問題,特區政府將適時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