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與柬埔寨王國簽訂消除雙重徵稅協定,避免向同一納稅人重複徵稅。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代表澳門特區,與代表柬埔寨王國的副首相兼財經部大臣安蓬莫尼拉(Aun,以互換文書方式於4 月23 日完成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柬埔寨王國政府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協定》。是次《協定》的稅種適用範圍,包括澳門特區的所得補充稅、職業稅和市區房屋稅,以及柬埔寨的利潤稅和工資稅。
財政局表示,澳門特區根據平等互惠原則與其他稅務管轄區簽署消除雙重徵稅協定,目的是為了避免及消除向同一納稅人,在同一所得基礎上重複徵稅。此外,澳柬雙方也透過《協定》就不同種類的所得訂定了互惠條款,範圍涵蓋:(一) 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財產收益;(二) 不動產所得;(三) 聯屬企業利潤;(四) 退休金、政府服務所得;以及 (五) 藝術家和運動員、教師和研究人員所得等。《協定》同時包含關於稅務信息交換的條文,使雙方可按照規定履行其提升稅務透明度及打擊跨境逃漏稅的國際責任。
特區政府相信《協定》的簽署,將進一步促進兩地的貿易和投資往來,強化澳門特區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投資關係,同時有助減輕個人和企業稅負,減少政府稅收流失,長遠達至營造公平稅收環境的共同目標。
《協定》是澳門特區繼與中國內地、葡萄牙、比利時、莫桑比克、佛得角、越南、香港特區後所簽署的第八份消除雙重徵稅協定,將在雙方完成內部法定程序並經相互通知後, 按照規定日期生效。
特區政府今後將繼續積極推動與經貿投資往來密切的國家和地區,包括葡語國家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磋商及簽署更多稅收協定,以擴展澳門特區的國際稅務合作網絡。
(財政局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