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今(10)日表示,根據不同監管部門的意見,調整了市民在出入不同公共場所時出示健康碼的指引,並已於專頁發布。有需要人士可登入以下連結查閱:https://www.ssm.gov.mo/docs/17566/17566_51709edb94724650a421a82b28ea5a8e_000.pdf。
根據調整後的指引,必須出示澳門健康碼的場所包括:娛樂場;酒店場所和公寓;設有堂食的飲食及飲料場所、餐廳、酒吧;卡拉 OK、舞廳;桑拿浴室、按摩院、健康俱樂部;髮型屋及理髮店、健身院、美容院;遊戲機中心、保齡球場、桌球室、網吧、電影院/劇院;博物館、展覽館、圖書館;體育館、游泳館;政府部門;大型購物商場;需逗留較長時間(20分鐘)的辦事處、服務站或門巿。
下列場所應根據場所的條件決定是否要求入場人士出示澳門健康碼:街巿、大型超巿;綜合性商業大樓,如大樓門口已有相應提交澳門健康碼的措施,大樓內各場所則無需重複進行。
對於一般零售商店例如小型超巿、便利店等,由於場所規模和人流較少,以及顧客停留時間較短,因此可不必要求進入者出示澳門健康碼。(編輯:陳駿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