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發布去年監測報告

反映珠三角空氣質素持續改善
10/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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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珠三角空氣質素持續改善

環保局表示,粵港澳今(10)日發布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2020年空氣質素報告,報告反映珠江三角洲近年的空氣質素持續改善。

整體來說,粵港澳推行的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措施已逐步改善珠三角區域的整體空氣質素。監測網絡於2005年11月啟動,與2006年相比,2020年錄得的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氮的濃度年均值分別下降86%、49%和43%。雖然一氧化碳和細顆粒物兩個監測因子在2014年9月才加入網絡體系,但兩者於2020年的年均值相比2015年也分別下降了16%和31%。另外,2020年的臭氧濃度年均值較2006年高27%,反映區內的光化學污染尚待改善。

環保局表示,澳門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及施政方針的相關工作,從移動及固定空氣污染源方面推出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持續優化及提升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標準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積極推廣電動車的使用、持續推進管制及減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研究,及監察燃料加注站的油氣回收系統。規範化工製藥業、發電廠及儲油庫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行政法規於2020年正式生效,澳門將持續監察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同時,澳門已公布《大氣環境質量標準》,以進一步改善空氣質素及保障居民健康。

另外,為持續改善區域空氣質素,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一直致力減少主要空氣污染源的排放。粵港兩地政府正進行《2020年後區域空氣污染物減排目標和濃度水平研究》,以制訂2025年及2030年的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目標/幅度。此外,粵港澳三地政府將開展為期三年(2021-2024年)的《大灣區光化學臭氧污染及區域和跨區域傳輸特徵研究》,加強了解大灣區內臭氧前驅物的來源、臭氧的成因,以及區域和跨區域傳輸的特性。

監測網絡由位於廣東省、香港和澳門共23個空氣監測站組成,監測六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和一氧化碳)。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香港環境保護署、澳門環境保護局以及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分別負責三地監測子站的協調、管理和運作,並繼續每年公布珠三角地區的監測結果及長期污染趨勢分析,和每季度發布監測數據的統計概要。(編輯:陳駿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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