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叫車程式Uber自去年10月登陸本澳,即使明天(9日)退出本澳市場,依然爭議不斷,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主持新任懲教管理局局長程況明就職典禮後透露,派員跟蹤一名曾兩次駕駛Uber載客賺錢的司機「好正常」,但對於是否其他類型案件涉案人被檢控後,警方是否一樣派員跟蹤?黃少澤回應,警方的執法方式,不便透露。
有律師指出,警方派員跟蹤Uber司機雖然不涉違法,但若涉及竊聽,有可能違反「侵犯他人生活罪」;另一方面,有團體今日在Uber退出前一天的「死線」,向政府總部遞信,要求政府修例,圖力挽狂瀾於既倒。
對於警方「針對性」跟蹤Uber司機,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Uber司機表示,警方的執法有兩種,一是警員見到疑似Uber載客,就有警車跟蹤,當乘客落車後,警員會上前查問是否乘坐Uber,若乘客承認,警方就會「做嘢」。另一種做法,是警員即場將疑似Uber私家車截停,那怕當時是在馬路中心,並對司機和乘客進行查問。
據該名司機續稱,警方會對被檢控的車輛牌照作出記錄,曾經有Uber司機同一日內被檢控兩三次,亦有Uber司機試過接載家人下班途中被警車緊隨,「從氹仔飛到去青洲」。他們都十分擔心自己的車牌日後會被針對性執法。
有Uber司機表示,警方有兩種執法方式,一是事後查問乘客,一是當場截停查問。(資料圖片)
警方如何執法不披露
對於警方疑似「打壓」Uber司機,黃少澤昨日表示,那名曾致電電台時事節目的Uber司機,曾兩度被查明為Uber司機,非法利用「白牌車」賺取金錢,因此當局安排人手進行跟蹤,亦是「好正常」。
不過,有記者追問,是否其他類似案件涉案人在多次犯案後,即使完成檢控,會否同樣被跟蹤?黃少澤回應,警方的執法方式不便披露。
查違規「黑的」多過「白牌車」
至於警員衝出馬路截停疑似Uber私家車的做法,是否過當?黃少澤稱,只要是有可疑車輛都會進行截查。黃少澤又表示不認同記者質問警方刻意針對Uber進行執法,指警方今年首八個月,就的士違規行為檢控2,807宗,涉及手機叫車程式則有400宗,相差甚遠。
查司機手機亦不違法
另一引起坊間憂慮的是,警方在查問Uber司機過程中,更會檢查司機的手機,黃少澤指出,要求檢查司機手機屬合理法律程序,而且疑犯亦同意才執法,強調如果市民對警方執法有不滿,可向當局投訴。
跟蹤不違法 竊聽則違法
大律師洪榮坤昨日受訪時表示,警員一般在調查案件期間,會跟蹤可疑人士進行蒐證,例如警方一直持續打擊「白牌車」活動,因此在街上監督道路情況時,若懷疑有人涉及違規,警員可透過目測方式,在公共地方對可疑人士進行跟蹤,有關行為並不違法,但如果涉及竊聽,有可能觸犯「侵犯他人生活罪」。
另外,一個名為「澳門便民出行關注小組」團體,今日中午12時到政府總部遞信,要求當局順應民意,修法規管Uber,保障正任職Uber司機的收入及生計。
Uber自去年登陸本澳後,引發爭議不斷,對於有曾被檢控的Uber司機,屢遭警方派員跟蹤,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跟蹤好正常。(梁燦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