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本月1日正式生效,民政總署昨日下午在營地活動中心舉行講解會,主要介紹將動物用作科學應用的法律規定和注意事項。講解會座無虛席,主要參與者是本澳各所大中小學的代表,與會者就一些實際教學操作上的問題向民署作諮詢交流。
民署昨日舉行動保法講解會,介紹將動物用作科學應用的規定注意事項。(陳駿騏攝)
據民署介紹指出,本澳機構將動物作科學應用需要獲得許可,申請者應提交許可申請書及動物科學應用計劃,民署在審批許可申請時會聽取專業人士及學者的意見,經分析後認為無法採取其他實驗方法替代時,才會通過許可申請。
有參與講解會的學校代表提問指,學校實驗室進行動物實驗較多,擔心逐項進行申請需時甚久。民署動物檢疫監管處處長徐裕輝表示,學校可以在申請時列出一年內計劃的所有實驗方案,無需逐一申請,但在涉及使用猿猴類、犬隻及貓進行實驗時,就必須對每一項實驗計劃申請特別許可。徐裕輝又指,在《動保法》生效之後有90日的過渡期,直到今年11月29日都暫時無需許可即可繼續進行有關科學應用,但之後就會嚴格依法執行,他建議,學校等機構盡早開始申請許可,而許可的審批就預計需要30日時間。
此外,動保法規定23公斤以上狗隻外出需要佩戴口罩,但若能通過民署測試則可豁免。民署管理委員會吳秀虹委員昨日表示,現時已經為70多宗申請進行測試,結果全部都合格,目前仍有大約300宗測試申請有待處理。吳秀虹又指,民署會對寵物店進行巡查監管,貓狗必須年滿三個月、完成納牌後方可售賣,若市民將家中出生的動物幼崽贈送親友,亦不用擔心違法,但就必須依法履行飼主的責任。
民署管委會吳秀虹委員稱,市民將家中出生的動物幼崽贈送親友,不用擔心違法。(陳駿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