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勞動關係法 》今生效滿一年

婦聯冀社會重視和落實家庭友善
26/05/2021
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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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冀社會重視和落實家庭友善

今天(5月26日)是新修訂《勞動關係法》生效滿一周年的日子,婦聯總會理事梁美玲表示, 從法律層面上是更好保障居民的勞動權益,對家庭發展提供更多支持,期望未來持續從法律源頭與研究制定鼓勵性措施著手,引入更多家庭友善措施,助力居民構建和諧的家庭生活,攜手共建幸福美好家園。

梁美玲提到,在包括婦聯在內的社會各界推動下,家庭友善措施理念愈來愈得到社會認同, 亦更重視家庭發展。去年通過的新修訂《勞動關係法》雖然已優先增加產假和侍產假,但其他家庭發展需要的友善措施仍未於法律中體現,如哺乳時間、親職假、彈性上班等,若法律的最低門檻也沒有,企業實施相關措施時就更欠動力。

明確定義「家庭友善」

她稱,婦聯相關調研報告亦發現,有近七成受訪僱員表示公司沒有實施家庭友善措施,當中更是不少受訪婦女因無法兼顧家庭與工作而選擇離職,可見家庭友善措施在社會的普及和推動仍需加強。

梁美玲提出三項建議:首先對「家庭友善」 作出定義。可參考國際組織經驗以及結合澳門實際情況,明確相關定義;第二,具體方式支援企業制定措施,為企業提供多元方式補助,如設立「友善職場」基金等,對企業因支持家庭友善措施而產生的費用,提供一定資助和獎勵;第三,嘉許獎勵推廣家庭友善。建議政府定期舉行「家庭友善僱主獎勵計劃」,嘉許重視家庭友善精神的僱主,提高商界對家庭核心價值重要性的認識, 以帶動其他企業參與響應。

婦聯總會理事長梁美玲(婦聯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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