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劉凱輝】一名本澳男商人早前到珠海食宵夜及飲酒,買醉後仍堅持駕駛其兩地牌座駕回澳,結果過關後途經友誼圓形地附近時因不勝酒力自炒石壆。
警員接報到場處理交通意外,揭發出醉駕事件,法院其後對涉案男子判處三個月徒刑,緩刑一年,以及須停牌一年零三個月。
因涉嫌醉駕被捕的男子姓徐,51歲,澳門居民,報稱商人。案情指,治安警本月21日凌晨4時許接報,友誼圓形地發生一宗私家車自炒路邊石壆的交通意外,報案者為途經現場的海關人員。警方派員到場處理,結果發現涉案徐某滿身酒氣,經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44克,屬於醉駕。
調查期間,徐某承認同日較早時間曾到珠海與友人宵夜及喝酒,其後駕駛自己的兩地牌座駕過關回澳,當途經友誼圓形地附近時因不勝酒力自炒。案件其後移送法辦,法院對徐某判處三個月徒刑,緩刑一年,以及須停牌一年零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