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直接判給《澳門》雜誌受質疑

每一版本服務費累計至少達千萬
21/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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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版本服務費累計至少達千萬

澳門廉政公署昨(20)日發表2020年工作報告,當中提及去(2020)年廉政公署的行政申訴個案,其中一宗提到有關澳門新聞局直接將《 澳門 》

雜誌的中、葡及英文版的採訪編輯服務分別判給予三間公司,每一版本服務費累計達1,000多萬至2,000多萬澳門元。然而,廉署調查後無發現新聞局明顯沒有做好監督方式工作。

有舉報指出,新聞局多年來一直未經公開招標及詢價,直接將《 澳門 》雜誌的中、葡、英三個版本的採訪編輯服務分別判給予三間公司,每一版本服務費累計達1,000多萬至2,000多萬澳門元;此外,該局在沒有開展招標及詢價的程序下,再將「 經貿資訊網站 」的營運服務直接判給其中一間公司,而且該網站內容只轉錄其他媒體的澳門新聞,但合同費用每年卻達數百萬澳門元。

廉政公署對相關案件展開調查,發現2005年至 2009年期間,《 澳門 》雜誌的中、葡、英文三個版本的採訪編輯服務分別判給予三間公司後,新聞局每年都會以「 滿意原公司服務、雙方合作良好 」等為由,引用法律免除公開招標直接判給;2005年構建的「 經貿資訊網站 」,新聞局亦利用相同理由,直接判給原公司。

但廉署調查後發現,未發現上述三間公司明顯符合法律所訂立的豁免情況,而新聞局亦沒有就如何收集及組織稿件提出明確要求,無定期監督並確認承批公司所提供的服務與行政當局支付的費用是否匹配,顯示新聞局現時的監督措施有欠充份。最後廉署建議新聞局檢視及改善目前的監督方式。

新聞局隨後回覆廉署表示認同調查,會有序重新開展有關雜誌採訪編輯服務及網站營運服務的公開招標程序,亦計劃將雜誌採訪編輯服務的判給期限適當延長,並對網站營運服務的監督工作作出檢討及改善。

有舉報指出,新聞局多年來一直未經公開招標及詢價,直接將《 澳門 》雜誌的中、葡、英三個版本的採訪編輯服務分別判給予三間公司,每一版本服務費累計達1,000多萬至2,000多萬澳門元。(新聞局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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