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新冠病例及死亡人數的激增表明,這場疫情還遠未結束。雖然亞洲和非洲的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在過去一年裡設法保持了較低的死亡人數,但已在印度和其他地方出現的傳染性更強的新變種蔓延到似乎已控制住傳染的國家只是時間問題。如果沒有奇蹟——比如發生降低病毒殺傷力的突變——那麼只有全民接種疫苗才能結束這一痛苦迴圈。
帶著這一目標,出現了一場全球運動要求世界貿易組織放棄對新冠疫苗(以及治療和診斷)的專利保護。但專利保護並不是疫苗供應的主要樽頸。豁免倒是可能會轉移已開足馬力運轉的疫苗生產中的稀缺材料,更有可能阻礙藥品投資以抵禦未來疫情。
藥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向來令人不快,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1995年世貿組織簽署《貿易相關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時,絕大多數經濟學家——包括那些強烈支援自由貿易的經濟學家——表示譴責。他們反對協定要求所有世貿組織成員國承認和強制執行包括藥品在內的所有技術領域的專利。雖然通用專利保護的理由在經濟學原理上理由充分,但調和富國及窮國之間的專利保護決非理性。
我在 2010年指出,當時的製藥業因發展中國家的專利侵權所造成的損失微乎其微。更糟的是,智慧財產權執法可能導致不再能夠生產或進口仿製專利藥的國家失去或延遲獲得救命藥物的機會。
在這一歷史背景下,要求新冠專利豁免是可以理解的。問題在於根本問題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魯奇爾.阿加瓦爾(Ruchir Agarwal)和特里斯坦.里德(Tristan Reed)最近發表的世界銀行工作論文發現,"疫苗產能似乎並不是全球採購的約束因素"。
畢竟,現在至少有十種新冠疫苗的證實效果超過50%(美國聯邦藥品管理局在其2020年6月30日的「行業指南」中所設定的門檻,)。不同疫苗和測試變株的效果各不相同,但所有正在接種的疫苗都為住院和死亡提供了重大保護。此外,生產這些疫苗的十家公司的2021年生產目標足以為世界93%的人口接種疫苗。
那有甚麼問題?根據阿加瓦爾和里德的說法,在沒有預購承諾的情況下,公司不願意啟動其現有產能。目前,可生產的劑量數量與已預購的劑量之間存在巨大差距。而且,正如人們所料,這種差距分佈不均。高收入國家訂購的疫苗遠高於需要量,因此會有疫苗盈餘,而低收入國家在預先購買疫苗方面遠遠落後。
在這種情況下,通過放寬專利保護來提高能力的努力無助於加快低收入國家的疫苗接種。一項更有希望的戰略是幫助低收入國家購買疫苗,同時將盈餘劑量從較富裕國家輸送到最需要的地方。
在很大程度上,由於COVAX高級市場承諾(AMC)機制的努力,再加上世界銀行等多邊機構的優惠貸款,以及非洲聯盟領導的區域倡議等計畫,這一戰略已經得到執行。值得注意的是,阿加瓦爾和裡德表明,COVAX AMC機制和非盟倡議已經確保大多數非洲國家訂購了足夠的疫苗覆蓋至少50%的人口。
儘管如此,仍然存在三個關鍵挑戰。首先,要縮小3.5億支疫苗的預購缺口,還需要40億美元——相對於實現全球免疫的潛在好處,這一成本微不足道。對於高收入國家來說,不管是通過為COVAX AMC機制提供額外資金,還是通過儘快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盈餘疫苗來提供這種支援,管理起來應該不會太困難或太昂貴。
第二,世界銀行需要放寬其提供疫苗預購貸款的條件。目前,此類貸款只能用於三個不同地區的三個嚴格監管機構(SRAs)批准的疫苗。其中包括日本和某些西方國家,它們自然優先批准針對本國人口的疫苗。他們幾乎沒有動力向在第三階段臨床試驗中顯示出高療效的替代疫苗頒發緊急使用授權,如巴拉特生物技術公司(Bharat Biotech)的科瓦辛疫苗(印度)、伽馬利婭(Gamaleya)的斯普特尼克五號疫苗(俄羅斯)和科興中維的的克爾來福疫苗(中國)。擴大SRA的國家監管機構名單將大大增加疫苗購買貸款。
最後,如果疫苗民族主義導致對關鍵投入和原材料的出口限制,現有疫苗製造商將無法實現生產目標。我們在疫情初期的個人防護設備領域見過這一幕,但由此產生的出口限制非常短暫。但願疫苗也是如此。國際合作與協調在今後幾個月中將至關重要。
發達經濟體有許多方法可以幫助較貧窮國家儘快為其人口接種疫苗。但是,放鬆專利保護——無論這種想法在其他情況下多麼吸引人——並不是其中之一。重點應放在為預購疫苗提供額外資金和限制性較小的貸款,以及將高收入國家的盈餘疫苗輸送到世界其他地區。
皮內洛皮.庫賈努.戈德伯格
前世界銀行集團首席經濟學家、《美國經濟評論》主編,現為耶魯大學經濟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