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19)日宣布,因應遼寧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 號法律《 傳染病防治法 》第14 條的規定,自昨(19日)晚9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遼寧省營口市鮁魚圈區紅海社區、瀋陽市和平區順天小區、於洪區陽光100國際新城、碧桂圓銀河城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 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 天醫學觀察: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裕安區,合肥市肥西縣上派鎮;二、遼寧省:營口巿陳屯鎮、營口市鮁魚圈區紅海社區、熊岳鎮,瀋陽市和平區藝園小區、和平區順天小區、於洪區陽光100國際新城、碧桂圓銀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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