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多地疫情變化,新冠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立即調整防疫措施。自昨 (16)日凌晨零時起,入境前21天內曾經到過台灣地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21天醫學觀察;因台灣地區旅居史而正在接受醫學觀察的人士須在14天醫學觀察結束後進行七天自我健康管理,期間健康碼會轉為黃色;有關措施不適用於因台灣旅居史而已完成醫學觀察的人士。
另外,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藝園小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上派鎮、遼寧省營口巿陳屯鎮或熊岳鎮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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