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長批准司法警察局今(13)日起使用81支俗稱「天眼」的錄像監視系統鏡頭,分布在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出入境大堂。
特區公報昨(12)日刊登保安司司長批示,經聽取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具約束力的意見、經考慮司法警察局提出的申請及依據後,批准於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出入境大堂安裝及使用81支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司法警察局為負責管理有關錄像監視系統的實體。「天眼」使用許可期間為兩年,可續期,為此須核實作出許可的依據是否仍然維持。
根據資料,「天眼」規劃有六個階段共2,600支鏡頭,防災減災十年規劃提出至2028年全澳「天眼」鏡頭將增至4,200支。
81支「天眼」分布在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出入境大堂。(《力報》攝影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