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車輛駛入大三巴前地,文化局表示,聖保祿學院天主之母教堂遺址(大三巴牌坊、前地及石階)屬被評定的紀念物,局方密切關注有車輛駛入大三巴前地等有關情況,並已通報治安警察局。
文化局呼籲公眾應自覺遵守本澳現行《道路交通法》及《文化遺產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任何人未經批准及取得有效許可,不應將車輛駛入或停泊在非公共道路的文物建築範圍,倘造成文物建築受損,更須負上相關的刑事責任。市民若發現文物建築有任何受損情況,可透過「文化遺產全民通報站」向文化局通報;若遇緊急事故,應立即報警處理。文化局持續透過不同渠道宣傳正確的文物保護意識,與市民和遊客共同做好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編輯:劉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