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登記流程。(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提供圖片)
B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使用規則。(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提供圖片)
C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登記及使用時程表。(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提供圖片)
當啟動金有餘額時,居 民每日最多可免費購買 400澳門元的商品或服務。(吳泳欣攝)
優化後的「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昨(5)日正式公布詳細內容。電子消費優惠的登記日期由明(7)日至12月10日接受網上登記,成功登記的居民最快可於5月24日起領取優惠。優惠使用期為6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呼籲市民,毋需急於登記,因登記期至 12 月 10 日,期間長達七個月,居民有充足時間作出選擇登記。【 本報記者黃嘿文報道 】
行政會完成討論《電子消費優惠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昨日下午在 記者會上率先公布法案內容,法規共分四點,分別規定了「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 」的受惠對象、獲取優惠的工具、使用的規則及禁用的範圍。
行政會記者會過後,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澳 門金融管理局和社會工作局隨即舉行聯合新聞發布會,公布「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 」的登記、領取及使用詳情。
最快本月 24 日可領取優惠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產業發展廳廳長邱潤華 在會上講解,凡持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可到金管局網站登記,並可選擇使用實體卡或電子支付,成功登記及經核實後,每人將獲發 5,000 元啟動金及 3,000 元立減額。登記日期由明(7)日至12月10日接受網上登記,成功登記的居民最快可於 5 月 24 日起領取優惠。優惠使用期為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新生嬰兒可辦理身份證一併領卡
他續稱,居民如選擇「移動支付」方式, 需先向金融機構開通實名認證賬戶。登記時可選擇將優惠,存入本人指定的實名賬戶,或轉移至他人的實名賬戶。未成年人的優惠可轉移到父、 母或監護人的移動支付賬戶,其中 12 至 17 歲的 未成年人,如已開通實名賬戶,可登記其本人賬戶享受優惠。轉移優惠及未成年人登記後,需到金融機構提交授權文件及身份證等文件作核實; 如選擇「 消費卡 」方式,登記時在輸入個人資料後,可直接揀選消費卡。如已遺失,需先報失, 再登記補領新卡,如從未領取消費卡,可登記領取新卡。新生嬰兒亦可於辦理身份證時,一併申請領取新卡。補領及新領消費卡,可親身或委託他人代領,手續與去年相若。
如曾充值消費卡 需先清零
他最後指,完成登記並成功核實後,如選 擇「 移動支付 」,消費優惠將最快於 5 月 24 日, 自動存入居民指定的移動支付實名賬戶內;如選擇消費卡,手上已持有消費卡並已完成登記的居 民,最快可於5月24日起到全澳逾170個服務地點拍卡領取優惠。各服務點的地址可於計劃專頁查閱。需要注意的是,登記後需相隔兩個工作今日出紙四張每份四元 歡迎訂閱天,才可拍卡領取優惠,如曾自行加值消費卡,拍卡前須先清至零。
登記服務點近 100 個
為方便居民,經科局、金管局及市政署轄下的三個服務點,可供自助網上登記。參與計劃的金融機構合共91個服務點,以及大西洋銀行總行,亦可協助居民即場網上登 記。考慮到部分長者、殘疾等有需要人士在申領方面或需要協助,社會工作局協調了 31 間長者及康復院舍、七隊家居照護服務隊、 73 間長者及康復日間服務中心或社團,提供協助及支援。社工局轄下的五個社會工作中心,以及 30 間家庭及社區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亦可協助辦理登記手續。
使用全程自動化 剩餘金額一目了然
電子消費優惠的使用期為6月1日至12 月 31 日。啟動金每日的使用上限為 300 澳門 元,立減額與啟動金同時使用,故實際 每日立減額的使用上限為 100 澳門元。 換言之,當啟動金尚有餘額時,透過AA「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居民每日最多可 免費購買 400 澳門元的商品或服務。當 「 啟動金 」用完時,居民可按自身意願自行充值,便可繼續享受75折的立減 優惠。當居民自行充值後,優惠使用不設每日上限。 使用電子消費優惠,每次交易後,在移動支付或消費卡的收據上,將顯示每次消費紀錄和剩餘總額(啟動金及立 減額)。經科局及金管局將會舉辦一系 列講解會,作出詳細解說及回覆查詢。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戴建業 ( 中 ),聯同澳門金融管理局和社 會工作局昨(5)日舉行聯合新聞發布會,公布「 電子消費優惠 計劃 」的詳情。 (鍾佩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