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將放寬海上客運限制

允許內地及港澳註冊船舶航行航線
06/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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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內地及港澳註冊船舶航行航線

【本報記者陳駿騏、鍾佩欣】為配合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出「支持澳門進一步發展海上旅遊」、「探索開通澳門與鄰近城市、島嶼的旅遊路線」的政策方針,特區政府透過修改第號行政法規,完善相關規定,以促進海上客運的發展。

法規建議放寬海上客運船舶註冊港限制,允許在內地、澳門或香港任一地方註冊的船舶均能在澳門航行海上客運航線。行政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未來有更多內地船參與海上遊被問及在行政法規未修改前,海上客運限制是如何的,澳門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回應表示,法案未修改前,船隻停靠港口一方需作登記,她舉例稱,行駛港澳線則可在香港或澳門登記。基於發展大灣區的海上遊,可在香港、內地任何一地方作登記,她估計未來將會有更多內地船隻來澳參與海上遊項目,同時可讓澳門的海上遊項目、交通客運有更好發展。

黃穗文續指,疫情發生後,局方不定期與相關船公司跟進其經營狀況。針對疫情發展,船公司不斷調整人員策略,包括無薪假、非核心及技術人員解僱,據了解,目前已解僱一半非核心員工,局方亦要求相關船公司必須在開航時有足夠人手,逐漸恢復服務。

黃穗文稱,暫時未收到內地船公司會來澳開航線,但據了解,珠江西面,即深圳、東莞等地港口船隻有意來澳開航。

行政會宣布完成討論《修改第34/2009號行政法規〈海上客運〉》行政法規草案。 (鍾佩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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