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舉行發布會詳細介紹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細節。當局表示,計劃登記期由5月7日至12月10日,期間長達七個月,居民有充足時間作出選擇,毋需急於立即登記。另外,電子消費優惠僅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兌換為現金,以任何方式套現即屬違法,並會被追究責任。
居民如選擇「移動支付」方式,需先向金融機構開通實名認證帳戶。登記時可選擇將優惠,存入本人指定的實名帳戶,或轉移至他人的實名帳戶。未成年人的優惠可轉移到父、母或監護人的移動支付帳戶,其中12至17歲的未成年人,如已開通實名帳戶,可登記其本人帳戶享受優惠。轉移優惠及未成年人登記後,需到金融機構提交授權文件及身份證等文件作核實。
居民完成登記並成功核實後,如選擇移動支付,消費優惠將最快於5月24日,自動存入居民指定的移動支付實名帳戶內。如選擇消費卡,手上已持有消費卡並已完成登記的居民,最快可於5月24日起到全澳逾170個服務地點拍卡領取優惠。登記後需相隔兩個工作天,才可拍卡領取優惠,如曾自行加值消費卡,拍卡前須先清零。(編輯:陳駿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