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日本澳市面上有聲稱網約的士之本地手機應用程式(TaxiGo)出現,交通局運輸管理處處長曾祥軒昨日回應稱,該軟件的經營模式必須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及《的士規章》規定,按政府價目的規定收取車資,若濫收車資即屬違法,但相信此類服務於未來可補充偏遠地區、殘疾等乘客帶來特定的額外需求。
曾祥軒表示,當局以保障市民的安全為主要考量,若Uber出現任何事故,在追查方面有很大困難,只要發現任何不符合法例的問題,都必定會嚴厲打撃;若市場上出現能夠為居民提供便捷、創新及優質的新形式服務,歡迎該公司向當局提出申請,但前提必須合法。
對於坊間有意見質疑警方對Uber過度執法。治安警交通廳警司馬超雄受訪時重申,警方執法時必在依法前提下進行,強調市民有義務向警方合作。當局不存在針對某公司或個人執法,只要有違規情況,就要依法執法。
他又澄清,只要搜查過程中司機與乘客能出示有效身份證作識別,警方會即時讓乘客離開現場,並不需要帶返警局處理,即使需要返警局,亦不過幾分鐘時間,承諾會儘量便民。
警方表示,TaxiGo必須按政府價目收費,若濫收車資即屬違法,該公司設於巴黎街一旅行社內。 (陳駿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