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右)表示,暫未收到內地船公司會來澳開航線的申請。(鍾佩欣攝)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34/2009號行政法規〈海上客運〉》行政法規草案。法規建議放寬海上客運船舶註冊港限制,允許在內地、澳門或香港任一地方註冊的船舶均能在澳門航行海上客運航線。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指出,放寬措施是基於本澳發展大灣區的海上旅遊,估計未來將會有更多內地船隻來澳參與海上遊項目,可讓澳門的海上遊項目、交通客運有更好發展。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為配合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出「支持澳門進一步發展海上旅遊」、「探索開通澳門與鄰近城市、島嶼的旅遊路線」的政策方針,特區政府透過修改第34/2009號行政法規,完善相關規定,以促進海上客運的發展。行政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暫未接獲內地船公司來澳開航申請
黃穗文補充,暫未收到內地船公司會來澳開航線的申請,但據了解,珠江西面,即深圳、東莞等地港口船隻有意來澳開設航線。
另有傳媒及船公司目前的經營情況。黃穗文稱,疫情發生後,局方不定期與相關船公司跟進其經營狀況,而針對疫情發展,船公司不斷調整人員策略,包括無薪假、非核心及技術人員解雇,據了解,目前已有解雇約一半非核心員工,局方亦要求相關船公司必須在開航時有足夠人手,逐漸恢復服務。
(編輯:陳駿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