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揭發一宗平價茅台酒騙案。(林嘉欣攝)
司警發言人李瀚妮表示,不排除有更多人被詐騙,呼籲若還有被害人應盡快與司警局聯絡。(林嘉欣攝)
平價茅台酒案中,司警拘捕一名內地男子。(林嘉欣攝)
俗語話「平嘢無好嘢」,平價茅台酒又會不會有「好嘢」呢?答案是當然不會!
司警局於今(2)日召開特別新聞發布會,司警發言人李瀚妮表示,司警於三月接獲兩名本澳居民報案,兩名事主報稱於3月中旬,在一間位於關閘的貿易行內被一位林姓職員推銷一批貴價茅台酒,每支價格為2,280港元,還需先支付訂金30%,而且付款有關方式與貿易行平常付款方式有所不同,但由於價格較批發價低,有關茅台酒的需求也相當熾熱,若能成功購入再出售能獲較高利潤。
經雙方同意後,林姓職員前後於兩名事主店內收取貨款,一名事主以547萬港元購買220箱茅台酒,每箱12支,並支付130萬現金澳門元及30萬現金港元作為訂金,而另一名事主也用136萬港元購買50箱茅台酒,每箱12支,支付40萬現金澳門元訂金。林姓職員向兩名事主稱15日內將會交貨,但兩人最終未能收到有關貨物,職員也失去聯絡。
兩名事主向林姓職員任職的貿易行進行追討,惟公司表示該茅台酒來貨極少,且出售每支為2,308港元,不可能以2,280港元出售,加上有關合約也沒有貿易行的蓋印,所以聲稱與公司無關。
司警經林姓職員工作的貿易行進行調查後發現,由於該職員經常曠工並失去聯絡,於3月23日已被公司解僱。之後該職員於前(30)日經橫琴口岸離境時被截獲,並被揭發他逾期逗留。
涉案的林姓職員為內地居民男性,28歲,報稱無業。
李瀚妮稱,疑犯否認詐騙,聲稱有關茅台酒是被另一名男子提走,故無法將貨物交給兩名事主。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該疑犯於1月至今,在路氹及新口岸娛樂場合共已賭輸超過470萬元,顯示有足夠跡象顯示,該疑犯實施相當巨額詐騙罪,已被移送檢察院偵辦。
但由於該疑犯在賭場賭輸的金額已超出案中兩名事主交給的款項,司警不排除有更多人被疑犯詐騙,呼籲若有被害人,應盡快與司警局聯絡。(編輯:林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