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規劃草案」,將全澳劃分為18個區域,但劃分的區域名稱為「中區-1」等等。(總規圖片)
在草案諮詢總結報告中,當中有「規劃分區及分區指引」收到185條意見,有88條意見是不認同分區指引。(總結報告圖片)
政府去年公布「總體規劃草案」,將全澳劃分為18個區域,但劃分的區域名稱為「中區-1」、「中區-2」等等,名稱引起社會討論。土地工務運輸局今(30)日公布《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諮詢總結報告,當中有「規劃分區及分區指引」收到185條意見,有88條意見是不認同分區指引,認同的只有20條。
在「規劃分區及分區指引」收到的185條意見中,屬於規劃分區名稱之意見有56條;分區數目之意見有17條;規劃分區原則之意見有112條。但三項意見都是不認同居多,認同只佔少數,其中就規劃分區名稱之意見,有38條意見表示不認同,意見認為應使用原本堂區名稱;不同意使用一系列沒有靈魂及價值的名稱,應保留一直沿用的具歷史價值、有典故、有感情、且具有城市魅力及澳門特色的原分區及其分區名稱,而18 分區對本澳居民十分陌生,名稱沒有辨識度。
而政府回應意見指出,將土地空間重新劃分成 18 個規劃分區,以利未來按時程有序地推進每個規劃分區之詳細規劃工作,同時為免與現有統計分區採用同一名稱,總體規劃草案的 18 個規劃分區並非代替目前的堂區劃分和統計分區,亦不會改變各區現有特色及文化內涵,更不會影響居民接受政府各項目服務,僅作為未來編製詳細規劃時的分區。(編輯:詹文杰)